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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1.协助院纪委督促院领导班子和各科室、研究所(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协助院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2.协助院纪委检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全院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院纪委汇报。
3.经市纪委批准,协助院纪委初步核实反映院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院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协助院纪委调查本院科室、研究所(室)科级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必要时可以直接调查本院科级以下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
4.受理本院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本院党组织和党员不服处分的申诉。
5.承办市纪委和院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协助院纪委做好本院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