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示范推广科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我院各项工作部署和决定。

2.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基地试验示范合同的监管、参加谈判和合同、协议签订。负责技术服务费等成果转化收入的催缴。
3.负责离岗创业人员、兼职人员待聘的管理。
5.负责院试验地的管理调配。
6.负责农机调配、使用、管理和维修保养,院试验地耕、种、收。
7.负责办公区和试验园区的清洁卫生、绿化管理。
8.做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9.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
10.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院里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