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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封市农林科学研究院院务会会议制度》的通知
2018/1/3 10:47:24   来源:   点击:

汴农科政�2017�8号 签发人:谷建中

各科室、研究所:
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院党委会同意,现将《开封市农林科学研究院院务会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切实贯彻执行。

开封市农林科学研究院
2017年3月20



开封市农林科学研究院院务会会议制度

为了规范和完善议事程序,发挥集体领导作用,促进我院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以及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会人员
院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研究所(室)第一负责人。
二、会议组织
1.院务会由院长或院长委托的其他院领导召集,会议议题由会议召集人确定,院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
2.会议上需通报、研究的内容、印发的文件材料等由各部门提出,征得分管领导的同意,提前1个工作日交至院办公室。
3.院务会传达贯彻安排事项的落实情况由院办公室负责督查。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完成会议布置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将完成情况报院办公室。
三、议事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贯彻意见和措施;落实上级交办的重要工作。
2.组织落实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作出的有关决定。
3.讨论院行政管理、科学研究等工作。
4.听取各部门重要工作汇报。
5.协调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
6.需要院务会讨论研究的其他事项。
四、会议时间
院务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时间、地点以院办公室通知为准。
五、会议要求
1.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准时参会,不得请假、迟到和早退。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人员,须提前一个工作日向院办公室请假。严格执行会议签到和考勤制度,对会议签到情况定期进行公示。
2.院务会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参会人员参加会议前,做好工作汇报准备,并针对会议议题积极发言。会议主持者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集中多数人的意见形成文字材料提交院长办公会。
3.严格执行会议保密制度,按规定范围传达会议内容。
六、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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