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农科政�2017�10号 签发人:谷建中
各科室、研究所(室):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建立各部门之间协调、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提高效能,院各部门工作职责已经院长办公会、院党委会研究通过,请在工作中遵照执行,并按照部门工作职责制订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附件:各部门工作职责
开封市农林科学研究院
2017年4月18日
办公室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我院各项工作部署和决定。
2.拟定本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起草、审核院发公文。
3.负责院长办公会、院务会会务工作。协调院各部门工作。
4.负责院机要、档案工作,院网站的管理和维护,《开封农林科技》、《农林科研》的编发,信息上报。
5.负责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政务信息公开、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节能减排、依法治市等工作。
6.负责院基建、办公用房的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固定资产、办公用品采购与管理,单位法人证和组织代码证的年审。
7.负责职工食堂的管理,水、电、管网的管理,办公区卫生和安保工作。
8.做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9.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院里安排的其他工作。
人事科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我院各项工作部署和决定。
2.制定院学习计划,组织开展政治思想教育、理论学习。
3.负责院党务工作。起草院党委文件、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负责党费收缴、党员发展与培训、党组织关系转出与转入等工作。负责党史年编、组织史年编资料汇总上报工作。
4.拟定院组织人事工作规划,负责组织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院职工考核、培训、职称评聘推荐、工资调整审批、社会保险统筹、人事档案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5.负责院党委会及民主生活会会务工作。协调各党支部、共青团、妇女等工作。
6.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
7.做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8.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院里安排的其他工作。
科研管理科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我院各项工作部署和决定。
2.制定院科研工作规划、科研管理办法及年度实施计划,负责科研总结、科技统计年报工作。
3.组织科研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检查、验收和结题;
4.负责院科研成果鉴定、申请奖励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5.负责我院育成农作物新品种中试、审定(登记、保护)推荐。
6.负责院学术委员会、院科技协会日常工作,组织开展院各项学术活动。
7.负责科研成果示范、推广,组织科技人员开展技术服务,开展科技培训和咨询等工作。
8.负责对外科技合作交流工作;
9.协调国家、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工作;
10.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
11.做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2.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院里下达的其他工作。
计财科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我院各项工作部署和决定。
2.负责院财务管理工作。起草院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负责院财务预算、会计核算、财务决算,对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负责院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管理,负责记帐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
4.负责院申报的各项政府采购手续审查和上报。
5.负责全院在职职工工资、离休人员工资、遗属人员生活费的发放工作。
6.负责职工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金等的管理工作。负责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申报工作。
7.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
8.做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9.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院里安排的其他工作。
科技成果示范推广科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我院各项工作部署和决定。
2.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基地试验示范合同的监管、参加谈判和合同、协议签订。负责技术服务费等成果转化收入的催缴。
3.负责离岗创业人员、兼职人员待聘的管理。
5.负责院试验地的管理调配。
6.负责农机调配、使用、管理和维修保养,院试验地耕、种、收。
7.负责办公区和试验园区的清洁卫生、绿化管理。
8.做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9.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
10.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院里安排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1.协助院纪委督促院领导班子和各科室、研究所(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协助院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2.协助院纪委检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全院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院纪委汇报。
3.经市纪委批准,协助院纪委初步核实反映院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院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协助院纪委调查本院科室、研究所(室)科级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必要时可以直接调查本院科级以下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
4.受理本院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本院党组织和党员不服处分的申诉。
5.承办市纪委和院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协助院纪委做好本院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
花生研究所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我院各项工作部署和决定。
2.做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3.依据国家的科技发展方针、政策,拟定本部门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承担花生科研项目申报、实施、总结及科技成果奖的申报;培育推广优良花生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申请;研究推广花生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建立花生科技示范基地,进行技术培训与咨询服务,为全市花生生产提供技术支撑。
5.国家花生产业技术体系开封综合试验站各项任务的实施及总结。
6.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业等开展合作交流,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
7.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
8.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院里安排的其他工作。
西瓜研究所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我院各项工作部署和决定。
2.做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3.依据国家的科技发展方针、政策,拟定本部门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承担西甜瓜科研项目申报、实施、总结及科技成果奖的申报;培育推广优良西甜瓜新品种;研究推广西甜瓜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建立西甜瓜科技示范基地,进行技术培训与咨询服务,为全市西甜瓜生产提供技术支撑。
5.国家西甜瓜产业技术体系开封综合试验站各项任务的实施及总结。
6.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业等开展合作交流,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
7.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
8.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院里安排的其他工作。
粮食研究所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我院各项工作部署和决定。
2.做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3.依据国家的科技发展方针、政策,拟定本部门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承担小麦科研项目申报、实施、总结及科技成果奖的申报;培育推广优良小麦新品种;研究推广小麦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建立小麦科技示范基地,进行技术培训与咨询服务,为全市粮食生产提供技术支撑。
5.河南省小麦产业技术体系开封综合试验站各项任务的实施及总结。
6.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业等开展合作交流,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
7.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
8.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院里安排的其他工作。
棉花研究所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我院各项工作部署和决定。
2.做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3.依据国家的科技发展方针、政策,拟定本部门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承担棉花科研项目申报、实施、总结及科技成果奖的申报;培育推广优良棉花新品种;研究推广棉花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建立棉花科技示范基地,进行技术培训与咨询服务,为全市棉花生产提供技术支撑。
5.国家棉花产业技术体系开封综合试验站各项任务的实施及总结。
6.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业等开展合作交流,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
7.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
8.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院里安排的其他工作。
园林研究所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我院各项工作部署和决定。
2.做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3.依据国家的科技发展方针、政策,拟定本部门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承担果树、菊花科研项目申报、实施、总结及科技成果奖的申报;培育推广果树、菊花新品种;研究推广果树、菊花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建立果树、菊花科技示范基地,进行技术培训与咨询服务,为全市果树、菊花生产提供技术支撑。
5.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业等开展合作交流,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
6.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
7.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院里安排的其他工作。
大豆研究室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我院各项工作部署和决定。
2.做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3.依据国家的科技发展方针、政策,拟定本部门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承担大豆科研项目申报、实施、总结及科技成果奖的申报;培育推广大豆新品种;研究推广大豆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建立大豆科技示范基地,进行技术培训与咨询服务,为全市大豆生产提供技术支撑。
5.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业等开展合作交流,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
6.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
7.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院里安排的其他工作。
植物保护研究室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我院各项工作部署和决定。
2.做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3.依据国家的科技发展方针、政策,拟定本部门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承担水稻科研项目申报、实施、总结及科技成果奖的申报;培育推广优良水稻新品种;研究推广水稻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建立水稻科技示范基地,进行技术培训与咨询服务,为全市水稻生产提供技术支撑;开展农、菜、果无公害用药技术研究;负责主要农作物病虫草害防治技术的社会服务工作。
5.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业等开展合作交流,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
6.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
7.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院里安排的其他工作。
蔬菜研究室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我院各项工作部署和决定。
2.做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3.依据国家的科技发展方针、政策,拟定本部门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承担蔬菜方面科研项目申报、实施、总结及科技成果奖的申报;培育推广优良蔬菜新品种;研究推广蔬菜无公害栽培技术;建立科技示范基地,进行技术培训与咨询服务,为全市蔬菜生产提供技术支撑。
5.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业等开展合作交流,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
6.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
7.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院里安排的其他工作。
开封市农业生物育种重点实验室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我院各项工作部署和决定。
2.做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3.依据国家的科技发展方针、政策,拟定本部门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实验室的管理,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保管实验仪器,建立仪器台帐,定期检查、保养、维修,确保仪器的正常使用和完好率。负责实验室安全。
5.积极与研究所(室)合作,开展各项试验,做好试验记录和检测资料档案。
6.加强实验室建设,利用这一科技创新平台,开展科研项目申报并组织实施,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业等开展合作交流。
7.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院里安排的其他工作。
新品种试验示范室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我院各项工作部署和决定。
2.做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3.掌握国内外玉米生产、科研情况,依据国家的科技发展方针、政策,拟定本部门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承担玉米科研项目申报、实施、总结及科技成果奖的申报;培育推广优良玉米新品种;研究推广玉米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建立玉米科技示范基地,进行技术培训与咨询服务;建立玉米生产数据库,为全市玉米生产提供技术支撑。
5.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业等开展合作交流,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
6.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
7.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院里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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